非法股东决议的漏洞

以通过非法的公司决议,目前泰国的法律仍然无法及时保护股东。具体来说,暂时初步禁令或临时急救禁令之前的事情实际上是由法院来考虑阻止,这些公司决议执行几乎没有成功的机会。 公司治理结构和维持公司内部管理结构的平衡机制,是成功的实现企业目标和代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重要机制。这种机制是通过明确的完整书面来指定的,在各种不同的形式,权威直接在公司内管理法规到政策层面,合资协议或股东协议。本规范的政策事项包括财务,业务,管理和整体工作方向,以符合内部和外部的法律和法规事项。 此外,虽然上述机制可能被指定成最大限度,他们不会允许一个管理根据个人意愿能够决定的政策,特别是因为它涉及到关键管理的任命,以发放股利政策,或为公司的资本化增加到绝对最大控制限度,即为了稀释股份。 经过涉及私人公司和合资企业关于泰国合伙人的合作提供法律咨询方面取得了经验,很明显,在商业经营中的纠纷往往来自于不受其他商业合伙人为青睐的关键管理层的任命。这种情况往往会迅速升级案情成无数连续,根据撤销股东决议和损害的赔偿需求造成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违约在所述争议诉讼大约有几十个亿泰铢。在双方持等数量的股份,或以其他方式未能在股东决议中作出决定性的表决,那么这种情况会导致操作僵局。 此外,这种情况会导致双方采用的策略和方法,为法律顾问取得对公司的业务控制建议;无论是召唤在遥远的地方或外国的股东会议,订购公司人员会花时间验证某些股东才可以被允许进入会议室,锁定电梯或其他设备以阻止股东在会议出席,或伙同邮政人员推迟正式交付股东大会的邀请书,或任何行动旨在获得法院判决有利于改变公司的规定,因为它涉及到采纳股东决议案。 但是,关于采纳非法手段通过公司决议,目前的泰国法律仍然无法及时保护股东。具体来说,暂时初步禁令或临时急救禁令之前的事情实际上是由法院来考虑阻止,这些公司决议执行几乎没有成功的机会。原因是,法院通常认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出一个暂时初步禁令或临时急救禁令,这些禁令基本上充许某方面请求禁令以案情取胜的影响;因此,法院有不可能的理由发布这些禁令。 况且,本法仅规定股东或董事有权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一个月内提出法律程序撤销决议。法律不以任何方式提供违反公司规定或任何相关法律将导致股东大会或其所采纳的任何决议被视为无效。 需要考虑最重要的一点是公司注册采用的非法股东大会决议来注册,如有一方声称某项决议的注册是非法的,公司注册处会注册该决议,因为公司注册处主任不能决定该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善意举行。权威在于法院来制定,因此在没有请求撤销决议或某决议太晚的情况下,法院可命令驳回该程序或起诉书。造成采纳的非法决议被仍认为有效和可制行。 此外,泰国法院已确立一项准则,即撤销任何公司决议,自法院判决通过之日起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无效前,该非法决议可能已被执行了数年。因此,这种情况创造了一个法律漏洞其中的任何行动,从非法的决议得到了权威,直到该决议最终由法院宣布无效前时,却可被认为合法的行为。除了本次会议举行的方式本身是非法的,或它是不合理的考虑,会议是该公司的。 因而,尽职调查的履行与公司规章制度的结构,包括建立管理战略关于公司治理明确的是与泰国公司投资是很重要的事项,这将会影响到纠纷风险和该公司治理。 Aawut Somsak,MCIArb(英国的特许仲裁协会的积极成员)在泰国曼谷的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一位18年经验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律师。他是Aawut Law Firm 的创始人和管理合伙人。

By |2017-02-25T09:36:41+00:00May 27th, 2016|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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